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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熱線 : 8:00-20:00中國民航網 通訊員方明華、戰凱 報道:記者昨日(1日)從深圳機場了解到,隨著暑運的到來,充電寶也迎來了“乘機”高峰。近期機場安檢站每天檢查的充電寶數量超過1萬個。機場方面提醒廣大旅客,乘機時要遵守相關規定,不要攜帶超出額定容量或無標識、無說明、無生產信息的充電寶,以免造成麻煩。
日均查驗充電寶1.2萬個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充電寶成為了不少旅客的隨身必備品。在滿足人們出行用電需求的同時,充電寶也極易帶來安全隱患。此前國內發生過多起因充電寶爆炸而影響安全的先例。據媒體報道,今年4月,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的安檢通道內,一位旅客攜帶的行李中因有充電寶冒出濃煙并發生爆炸,造成行李箱內部分物品燒毀。5月初,在深圳地鐵龍華線上,由于一位乘客的充電寶突然爆炸,導致龍華線停運半小時后方才恢復正常。
據統計,近期以來深圳機場安檢站每天開箱檢查的充電寶約有12000個,其中有近200個屬于不能攜帶的超量或者“三無”產品。
機場工作人員介紹,充電寶如果在地面發生爆炸或起火,尚可及時處理,若在飛行中的航班上出現意外,無疑會對旅客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因此旅客在攜帶充電寶時要十分謹慎,并在接受安檢時配合工作人員的指引。
充電寶不得托運
根據民航相關規定,額定能量在100Wh(含)以下的充電寶是可直接攜帶的,但每人攜帶的數量一般不應超過2個;額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等于160Wh的,需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請并獲得批準,開具批準放行單后每人最多可攜帶2個;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則不能通過安檢。此外,為了確保安全,旅客不能將充電寶放在托運行李內,只能隨身攜帶。
據了解,通常充電寶的輸出電壓為5V。機場安檢站的工作人員介紹,“換算成大家熟悉的電容量來說,就是充電寶電容量在20000mAh(含)以下則無需申報航空公司,可隨身攜帶;20000至32000mAh(含)經過航空公司同意可隨身攜帶;大于32000mAh則不能攜帶。”
機場方面提醒,旅客出行前要了解自己所帶充電寶的電容量,若攜帶了不符合規格的移動電源,需自行選擇退回處理或自棄。如果有相關疑問,可以在出發前向機場或相應航空公司咨詢。
勿選用山寨產品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后發現,充電寶的安全性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所采用的電芯的質量。有業內人士表示,現在個別移動電源生產廠家為了追求更大的利潤,壓低原料成本,使用劣質電芯或二手電芯,導致一些產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旅客在購買充電寶時,盡量不要因為貪圖價格便宜而選擇“山寨”或“三無”產品。
此外,即使攜帶符合規范的充電寶,在過安檢時,旅客也要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將充電寶、筆記本電腦、雨傘等物品單獨取出過機檢查。同時通過安檢后還要做好絕緣包裝保護,放在合適的位置,避免擠壓或發生短路,并及時留意充電寶的狀態,確保乘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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