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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熱線 : 8:00-20:002014年3月4日消息:2月對新舟60飛機來說多少具有點噩夢色彩。2月4日,幸福航空有限責任公司(China Joy Air Co., Ltd.,簡稱“幸福航空”)一架新舟60飛機因起落架故障機頭觸地,趴在了鄭州機場跑道上。噩夢的陰霾還未消散,25日,奧凱航空有限公司(Okay Airways Company Limited,簡稱“奧凱航空”)一架新舟60飛機起落架信號燈故障,盤旋兩個多小時后最終安全落地,再一次讓新舟60飛機曝光在媒體的聚光燈下。2月28日,中國民航局發布公告,稱已經頒發3份適航指令,要求航空公司對已達到6400個起落的飛機停場檢查或更換前起落架上位鎖和下位鎖阻件、對所有飛機起落架著陸信號器進行檢查,以確保飛行安全。
那么,何謂適航呢?“適航”在飛機的運營過程中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呢?
適航是航空器及其部件能在預期的環境中及限制條件下安全飛行(包括起飛和著陸)的固有品質,這種品質是通過合格的維修得以持續保持。適航是構成國家航空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民機進入市場的通行證。適航的目的是保證飛行安全、維護公眾利益、促進行業發展。適航來源于公眾利益的需求,以及航空工業發展的需求。適航隨著航空工業的進步而發展,航空工業是適航發展的基石,適航為航空工業發展保駕護航。
統計數據表明,當今在運行的飛機的實際安全水平大于適航要求的最低安全標準。飛機實際的安全水平不能比適航要求的安全水平更低,否則事故概率將上升至公眾不能接受的程度,即每100萬飛行小時發生一次機毀人亡的事故。中國民航在8.24伊春空難前安全飛行了2102萬飛行小時,百萬小時的事故率不到0.05。
適航取證是確保飛機滿足按公眾要求制定的可接受的最低安全標準(適航標準)的管理和技術實現過程:飛機必須按照適航要求進行設計;必須有合適的體系保證飛機的設計滿足適航要求;申請方必須用計算、分析、檢查、試驗等方式向局方表明其大型客機符合適航要求。只有經過適航審定和驗證并取得適航合格證的產品才能進入市場。
目前,我國的適航審批也在不斷地發展著,1995年,我國與美國在小飛機型號審定上建立了適航雙邊關系,標志著我國的23部飛機適航審定能力獲得了FAA的認可,同時,我國在航空輪胎、救生衣等機載設備的適航審定方面也得到FAA的認可。目前,我國已經與美國等國家建立了相應的適航雙邊關系,數十架MA60飛機出口到剛果等7個國家;100多架Y12系列出口到烏干達等20個國家。通過這些型號審定工作,保證了我國民用航空產品的安全性,提高了我國的適航審定能力,推動了國產航空產品走向國際市場。
ARJ21-700飛機的適航取證工作是國內第一次按國際標準從設計開始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25部運輸類飛機進行適航審定。美國FAA受理了對ARJ21-700飛機型號合格證申請并正在開展FAA的影子審查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適航管理條例》,中國民用航空局是我國民用航空主管部門,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設計民用航空器,應當向民航局申請并獲得型號合格證;制造民用航空器,需要經生產許可審定并獲得生產許可證,使用民用航空器,需要經單機適航檢查并獲得單機適航證。
因此,中國民航局承擔著國產大型客機適航審定的法定職責,大型客機只有通過民航局適航審定合格后才能夠進入民用航空市場。民航局通過制定頒布適航標準和規定,對民用航空器設計、生產和使用進行審定、監督、檢查和管理,以保證航空安全。同時,航空器設計和制造部門承擔表明適航符合性的主體責任,在其航空器設計、制造、試驗和試飛過程中,需嚴格按照適航規章開展設計、制造、試驗和試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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